DOCUMENTS · 文書服務
AI 起草,律師把關
存證信函、協議書不一定要花好幾萬。AI 依妳說的事實起草,律師逐字審閱後交件。
STEP 1
和 AI 說明狀況AI 問齊寫文件需要的事實
STEP 2
AI 產生草稿妳可以先看、先改
STEP 3
律師逐字審閱補上對妳有利、刪掉不利的寫法
STEP 4
交件或代寄3 個工作天內交件
SAMPLE · 範例
存證信函(拋棄繼承通知)
黃色底為 AI 依對話內容填入的部分,律師審閱時確認。
存證信函
主旨:謹依民法第 1174 條第 3 項規定,通知應為繼承之人,詳如說明,敬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按民法第 1174 條第 3 項前段規定:「拋棄繼承後,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。」本人王○○係被繼承人王○○之合法繼承人,被繼承人於民國115年8月3日死亡,本人已於民國115年9月20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拋棄繼承,特依前開規定通知台端。
二、為此,特函達如上。
張品黎律師
已審閱
已審閱
LIST · 可以處理的文件
文件與費用
存證信函/回函NT$3,600
拋棄繼承通知與聲請狀NT$3,600
離婚協議書審閱NT$3,600
離婚協議書撰擬NT$6,000
婚前協議書NT$6,000
律師函(以律師名義寄出)NT$8,000
保護令聲請狀NT$5,000
給付扶養費強制執行聲請NT$5,000
存證信函是以妳本人名義寄出;律師函以律師名義寄出,對方通常會更重視,費用也不同。